株洲萍乡携手制定全国首部跨省流域保护条例
2023-12-05 08:35:16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刘师群 | 点击量:8280         

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伏志勇 通讯员 刘师群)11月30日,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经过表决,审查批准了《株洲市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该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后全国首部跨省流域市级人大和政府开展的协同立法。

近年来,湖南省和江西省、株洲市和萍乡市两省两级政府就萍水河-渌水流域保护开展了系列合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信息不透明、协作不畅通、执法不配合、应急不联动等问题凸显,亟须规范

2022年7月,湘赣两省就萍水河-渌水流域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开展协同立法达成共识,并在全国范围内首次探索了紧密型全过程“八同”的协同立法模式。即聚焦萍水河-渌水流域保护需要两市携手共同解决的问题,同步立项,组建跨省立法工作专班,共同调研,共同起草,形成共同的法规草案,同步审议,同步实施,同步宣传,并协同开展监督。

萍水河-渌水流域保护立法主要由株洲方面负责起草。株洲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机制下,由市司法局代表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专班,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计划的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开展草案起草工作,及时形成政府议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条例共16条,主要明确了株洲市与萍乡市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河长制,协商解决重点水污染物排放、饮用水水源保护等事项,开展联合巡河;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规划相互征求意见,保证上下游信息共享;通过航道协同,开展执法联动、应急联动;鼓励建立上一级政府主导的相邻县、相邻乡镇之间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等,并明确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有权依法获取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相关信息,举报萍水河-渌水流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当前,湘赣两省正积极开展萍水河-渌水跨省航道建设。条例规定两地协同推动萍水河-渌水跨省航道的规划纳入国家水运发展规划,依托湘赣运河政策,提升规划层级,发挥立法对发展的引领、推动作用。

条例坚持“急用先行”,在法治轨道上推动解决行政区划壁垒导致的治理难题,有效激发全流域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湖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吴秋菊对条例予以了充分肯定,她表示,“条例的出台,将引领和推动萍水河-渌水流域高质量发展。”

株洲市和萍乡市将坚决贯彻条例的规定,切实保障一江两岸老百姓饮用水安全,提升流域水生态系统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湘赣边区域高质量发展。

责编:刘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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